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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电商原董事长聂永获刑
来源: 中国趣味证券网客户端           整理时间:2019-12-27 11:49:02

     茅台电商原董事长聂永获刑的消息,据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16日上午,松桃法院公开审理原茅台电商公司董事长聂永受贿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聂永在先后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兼专卖店管理部经理、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全国各地茅台酒经销商在茅台酒销售方面谋取利益,分别收受刘某某、潘某某、岑某、刘某、谢某、冯某某、张某某现金、物品等,折合人民币价值金额4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聂永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国有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对聂永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早在2018年11月19日,茅台集团已宣布集团党委关于电商公司人事调整的决定,委派陈华任茅台集团电商公司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电商公司工作,撤销聂永电商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当时茅台发文还称,此次向电商公司派出工作组并进行干部调整,是茅台集团党委着眼电商公司发展实际、专题研究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多次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后作出的重要决定。

根据上述文章的说法,长期以来,茅台电商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党建基础薄弱,公司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突出。

二是廉洁风险管控不足,存在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员工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关联交易、泄露商业信息等问题普遍大量存在,管理层对此熟视无睹。

三是内控机制松散,内部管理混乱,不按制度、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维护企业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四风”蔓延,严重影响了茅台的品牌形象,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适应。

编辑:霍刚